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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金怎麼縮水了?別讓「高薪低報」偷走你的百萬複利!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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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力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57號6樓(城中辦公室)/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16號21樓(汐科辦公室)
老明買了一輛二手重機,某天在風景區不小心翻車。雖然人沒事,但眼看車子修起來要十幾萬,他索性拍拍屁股直接「人間蒸發」,對管理機關催促移車的公文完全已讀不回。他以為車子不要了就沒事,把爛攤子丟給政府處理就好。沒想到半年後,他收到法院的傳票與天價帳單,這才嚇得不知所措。許多人誤以為,私人財產壞了只要「自願放棄」、不理不睬,就能逃避責任。事實上,公權力處理私人財產有嚴格的法規限制。如果物品停放的地點不適用交通法規,又無法直接認定為一般垃圾,政府未必能任意載去丟掉。為了維護公眾使用公有土地的權益,政府恐需告上法院,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。一旦走上法律程序,逃避的代價將超乎想像。政府會依法追討你「霸佔公有地」期間的補償金,而且是從東西放上去的第一天開始算,直到移走為止。更慘的是,政府代墊的吊車費、保管費和後續的清理費,一毛錢都逃不掉,最後都會要你買單。在這類案件中,律師扮演著「催收人」與「法律把關者」的角色。政府會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,由律師來撰寫書狀、調查財產,並在法庭上攻防,確保政府能合法、一塊錢不少地把所有代墊款和補償金通通討回來。擺爛者千萬別一時心存僥倖,換來暴增的負債。 https://www.thelihlaw.com/hot_536143.html 車毀船爛直接落跑?「擺爛」換來天價帳單! 2026-07-13 2027-07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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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金怎麼縮水了?別讓「高薪低報」偷走你的百萬複利!

辛辛苦苦在公司工作十幾年的阿底,離職後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,赫然發現自己的勞工退休金專戶少了一大筆錢。原來,公司為了節省成本,長年將他的各項經常性津貼扣除,以遠低於實際薪資的級距「高薪低報」來提繳退休金。阿底原本以為只要找老闆把少繳的本金補回專戶就好,卻沒想到,因為公司遲延提繳,導致他專戶裡的資金平白失去了跟著基金獲利滾存的「時間複利效果」。
依據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,雇主每月必須為勞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%的退休金,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個人專戶中。專戶內的本金與累積收益均屬勞工所有的財產。當雇主未足額提繳時,不僅減損了本金,更會侵害本金應產生的投資收益。最高法院最新見解已明確確立,「勞退收益」損失也屬於勞工可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。此外,此項請求權的時效是自勞工「離職時起算5年」,即使被低報的時間長達十幾年,只要在離職後5年內提出,勞工都可以一路往回追討,不因時間久遠而消滅。
不過,勞工能要求老闆直接把短繳的錢付給自己嗎?在法律實務上,若勞工尚未年滿60歲、還不符合請領退休金的條件,僅能請求法院判命雇主將短繳的金額「補提繳至個人退休金專戶」,以回復原狀,而不能直接提領現金。這筆錢必須繼續鎖在專戶中累積,直到符合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依法領取。
在這樣的勞資爭議中,律師扮演著「企業預防風險」與「勞工權益守護者」的關鍵角色。對於勞工,律師能協助向雇主調取名冊與出勤紀錄,精算出歷年薪資基數、短繳本金與複雜的投資收益損失,在訴訟中據理力爭;對於企業,律師則能定期進行聘僱契約與薪資結構健檢,並在爭議發生時,協助撰寫「勞工退休金收益補償協議書」,在補繳本金的同時約定合理的補償金,確保勞工同意不再保留額外請求權,在法律框架下為企業徹底拆除未爆彈。